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太仓高新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太仓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太仓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办法
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根据《太仓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93个行政村、涉农社区。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部署,对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重点是对垃圾清运、道路保洁、河道(塘)保洁、宅前屋后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沿路沿线风貌、村容村貌、田容田貌、村级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形式。由市城管局组织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考核标准打分。
2.考核时间。市城管局对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在每季度不定时进行明察暗访,在季度末完成考核工作。
3.考核组织。考核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每季度初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行政村(涉农社区)通报上季度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
四、考核评价标准
详见附件《太仓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标准》。
五、奖补标准及考核结果运用
1.长效管理保洁奖补经费:行政村、涉农社区按农户数确定每季度基本奖补标准:400(含400)户以下奖补17500元/村(社区);401-700户奖补20000元/村(社区);701-1000户奖补25000元/村(社区);1001-1300户奖补30000元/村(社区);1301-1600户奖补35000元 /村(社区);1601-2000户奖补40000元/村(社区);2001户以上奖补45000元/村(社区)。
季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4分及以上)、良好(92分及以上)、较好(90分及以上)、一般(88分及以上)、合格(85分及以上)、不合格(85分以下)6个等次,并作为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奖补的重要依据。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奖补基本奖的50%;季度考核合格的,奖补基本奖的80%;季度考核一般的,奖补基本奖的90%;季度考核较好的,奖补基本奖的100%;季度考核良好的,奖补基本奖的110%;季度考核优秀的,奖补基本奖的120%。在苏州市季度考核中被抽查的村(社区),排在前三名的,按实际考核情况在季度评分中给于适当加分;排在后三名的,相应扣分。
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年终进行评先评优,全年考核综合评分位于全市前20名的授予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优胜奖,全市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四个季度考评中有一般等次以下的村(社区)不参与评选。
2.环卫设施奖补经费:
(1)公厕建设:按公厕分类、规模、质量及管理状况予以奖补,达到苏州市公共卫生间建设与管理规范达标标准的公厕给予不超过5万元/座的奖补,达到苏州市公共卫生间建设与管理规范A级标准的公厕,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环卫设备:购置封闭式垃圾压缩车、电瓶垃圾收集车、电动三轮保洁车等用于保洁的车辆设备,按照采购价的20%-30%进行适当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辆。
(3)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补助。
以上环卫设施奖补经费,由各镇(区)每半年统计并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请,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影像资料(照片)以及支付凭证等材料,市城管局组织财政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验收拨付。
3.市级补助经费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及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实际及时予以调整。
六、奖补资金管理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当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制度,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市城管局、财政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太仓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标准